问题 | 再婚前自书遗嘱有法律效应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再婚前订立的自书遗嘱在满足特定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以下为你详细阐述这些条件: 1.遗嘱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意味着遗嘱人必须能够清晰、准确地认识到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并且能够正常地表达自己内心真实的意愿。 具体来说,其精神状态应保持正常,不存在精神错乱、痴呆等影响认知和表达能力的情况。 例如,不能是在意识不清、患有严重精神疾病发作期间订立遗嘱。 2.遗嘱内容体现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内容必须是遗嘱人完全出于自愿而订立的,不存在受到他人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影响的情形。 比如,不能是在他人以威胁生命安全、损害名誉等方式逼迫下订立遗嘱。 3.遗嘱内容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序良俗:遗嘱所涉及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 例如,不能将非法所得财产通过遗嘱进行分配。 4.满足自书遗嘱的形式要求:自书遗嘱需要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书写完成后,要在遗嘱上签上自己的真实姓名,并注明订立遗嘱的具体年、月、日。 需要注意的是,再婚后若遗嘱人对遗嘱涉及的财产进行了处分,如出售、赠与等,相应遗嘱内容可能因财产状况改变而失效。 另外,若之后订立新遗嘱且与之前自书遗嘱抵触,以新遗嘱为准。 案情回顾: 小朱再婚前订立了自书遗嘱。小胡认为小朱订立遗嘱时精神状态欠佳,存在认知障碍,且怀疑是在小李胁迫下订立。另外,小朱再婚后对遗嘱涉及财产进行了部分出售,之后又订立新遗嘱与原自书遗嘱抵触,引发遗嘱效力争议。 案情分析: 1、关于小朱订立遗嘱时的精神状态,若其确实存在精神错乱等影响认知和表达能力的情况,则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可能无效。 2、若能证实小朱是在小李胁迫下订立遗嘱,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该遗嘱也不具备法律效力。 3、小朱再婚后处分遗嘱涉及财产,相应遗嘱内容会因财产状况改变而失效。 4、新遗嘱与原自书遗嘱抵触,应以新遗嘱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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