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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三个女儿房屋归谁继承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农村三个女儿房屋的继承问题,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以下为你详细阐述:
一、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
在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是不能被继承的。
然而,宅基地上所建造的房屋,作为村民的合法财产,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当父母去世,且没有留下遗嘱对房屋的继承作出安排时,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来办理。
三个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不存在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例如配偶、父母)的情形下,一般来说,她们对宅基地上的房屋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此时,女儿们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确定房屋最终的归属。
对于没有获得房屋的其他继承人,获得房屋的一方需要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
二、其他农村房屋的继承
如果农村中的其他房屋属于父母的合法财产,在父母没有立下遗嘱的情况下,同样要按照法定继承的程序进行。
三个女儿都依法享有对这些房屋的继承权。
三、特殊情况的处理
若父母在生前留有遗嘱,明确表明房屋由其中某个或某几个女儿继承,那么就应当严格按照遗嘱的内容来执行,尊重父母的意愿。

案情回顾:

小朱、小李、小胡是农村某户人家的三个女儿。父母去世后留下宅基地上房屋及其他农村房屋,且未留遗嘱。三姐妹在房屋继承问题上产生分歧,小朱认为应平分,小李觉得自己照顾父母多应多分,争议无法调和。

案情分析:

1、对于宅基地上房屋,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能继承,房屋作为合法财产可继承。在无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时,三姐妹有平等继承权,可协商确定归属,获房一方需给未获房者经济补偿。
2、其他农村房屋若无遗嘱,也按法定继承,三姐妹均有继承权。若有遗嘱,则严格按遗嘱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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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9: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