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会不会过期无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过期无效,下面详细介绍几种常见情形:
一、遗嘱人立新遗嘱 遗嘱人有权利根据自身意愿随时变更或撤销之前所立的遗嘱。 比如,遗嘱人一开始立下遗嘱,将某套房产分给大儿子。 但后来他改变了想法,又重新订立了一份新遗嘱,在新遗嘱中决定把这套房产分给小儿子。 这种情况下,原遗嘱中关于房产分配给大儿子的这部分内容就会失效。 因为新遗嘱对原遗嘱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变更,应以新遗嘱为准。 二、遗嘱内容违法 若遗嘱内容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那该部分内容是无效的。 例如,遗嘱人试图处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像把租来的房子在遗嘱中写明分给某个继承人,这显然是不合法的。 因为租来的房子所有权不属于遗嘱人,他无权对其进行遗嘱处分。 三、遗嘱形式不符合法定要求 不同类型的遗嘱都有特定的法定形式要求。 以自书遗嘱为例,它必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写完后要签名,并清楚地注明日期。 如果缺少其中任何一项,比如没有签名或者没写日期,就可能导致这份自书遗嘱无效。 四、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当遗嘱所依据的客观情况有重大变化时,遗嘱可能会被认定无效。 比如,遗嘱中计划将某笔存款用于资助某慈善项目,但后来该慈善项目因违法违规被取缔,这种情况下继续按照原遗嘱执行就不符合遗嘱人的真实意愿了,遗嘱可能会失效。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立遗嘱将房产给大儿子小李,后又立新遗嘱把房产给小儿子小胡,引发争议;小静立遗嘱处分租来的房子给小丽;还有人自书遗嘱缺签名和日期;小朱遗嘱资助慈善项目,后项目被取缔。 案情分析: 1、小朱立新遗嘱变更房产分配,根据相关规定,原遗嘱涉房产部分失效,应以新遗嘱为准。 2、小静处分租来房子,因该房非其所有,此部分遗嘱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认定无效。 3、自书遗嘱缺签名或日期,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该遗嘱可能无效。 4、慈善项目被取缔,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原遗嘱可能失效,不再符合遗嘱人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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