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肇事者赔偿后是否还要坐牢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肇事者赔偿后是否坐牢根据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确定,如果存在下列情形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即使赔偿后也会坐牢: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四、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当然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但是存在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或者被判处缓刑且通过缓刑考验期的,则不会坐牢。 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如下: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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