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的房屋属于共同共有房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继承的房屋是否属于共同共有房产,需要依据不同的情况来具体分析,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1.法定继承情况: 当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取得房屋时,若存在多个法定继承人,在对遗产进行分割之前,该房屋一般属于共同共有房产。 法定继承是基于法律规定的亲属关系等因素确定继承人范围的继承方式。 在这种情况下,各个法定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也就是说,在未明确具体分割份额之前,所有法定继承人共同享有房屋的所有权。 例如,父母去世后,多个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在未对房屋进行分割时,他们共同拥有该房屋的产权。 2.遗嘱继承情况: 如果是按照遗嘱继承房屋,这里又分两种情况。 一是遗嘱明确了各继承人的继承份额,那么各继承人就按照遗嘱所确定的份额,分别享有房屋相应的产权,这种情况不属于共同共有,而是按份共有。 比如,遗嘱中写明大儿子占房屋产权的60%,小儿子占40%,那么他们就按此比例享有产权。 二是若遗嘱未明确份额,则在分割前通常视为共同共有。 总之,继承的房屋是否为共同共有房产,要综合考虑继承方式以及遗嘱的具体内容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不能一概而论。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套房屋,其法定继承人有小李、小胡和小丽。在未对房屋进行分割前,小胡认为房屋应是共同共有房产,小李却觉得应按各自情况确定。此外,小静依据遗嘱继承房屋,遗嘱未明确份额,小静主张是按份共有,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房屋法定继承部分,在遗产分割前,因存在多个法定继承人,根据相关规定,该房屋一般属于共同共有房产,小李应认同小胡观点。 2、对于小静遗嘱继承情况,因遗嘱未明确份额,在分割前通常应视为共同共有,而非小静主张的按份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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