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书遗嘱见证人要几个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自书遗嘱是一种常见的遗嘱形式,在设立时并不需要见证人。
以下为你详细说明: 一、法律规定层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自书写。 这意味着从内容到字迹,都应是遗嘱人自己完成,以确保遗嘱体现其真实意愿。 书写完成后,遗嘱人要进行签名,且签名应与日常使用的签名保持一致,这样能有效确认遗嘱的真实性。 同时,还需注明具体的年、月、日,日期的准确标注有助于确定遗嘱的时间顺序和效力。 只要遗嘱内容确实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处分的也是其个人合法财产,并且满足上述这些形式要件,那么这份自书遗嘱就是有效的。 二、与其他遗嘱形式的区别 其他一些遗嘱形式与自书遗嘱不同,是需要见证人的。 例如代书遗嘱,由于是由他人代写,为防止代写过程中出现违背遗嘱人意愿等情况,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其中一人负责代书,完成后需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共同签名,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像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等,同样出于保证遗嘱真实性和合法性的考虑,也都有见证人方面的要求。 三、自书遗嘱的注意事项 遗嘱人在书写自书遗嘱时,要特别注意内容清晰明确,避免使用模糊、歧义的表述,以免在后续执行过程中产生争议。 字迹也应清楚工整,便于辨认。 日期的填写要具体准确,不能模糊不清。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自书遗嘱,内容由其亲自书写,签名与日常一致且注明日期,但字迹较潦草。小朱去世后,小静认为遗嘱字迹难辨认,可能非小朱真实意愿,主张遗嘱无效;小胡则认为符合自书遗嘱形式要件应有效,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民法典》,自书遗嘱需遗嘱人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小朱的遗嘱从内容到字迹均为其亲自完成,签名与日常一致且有日期,形式要件上满足自书遗嘱要求。 2、虽字迹潦草,但只要内容是小朱真实意思表示,所处分的是其个人合法财产,在没有足够证据证明遗嘱非其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该自书遗嘱应认定为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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