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和配偶谁优先受偿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遗产分配的过程中,确定遗嘱和配偶谁优先受偿,需要依据不同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
1.遗嘱合法有效时: 当遗嘱是被继承人真实意愿的体现,且其内容以及形式都严格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时,遗嘱就具备了优先的效力。 例如,遗嘱的订立过程不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情形,形式上也按照法律要求进行了签字、见证等程序。 在这种情况下,对于遗产的处分应当按照遗嘱的安排来执行。 即使遗嘱中没有给配偶预留份额,通常遗嘱的安排也会被尊重。 不过要特别注意,若遗嘱对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配偶的那部分进行了处分,那么这部分的处分是无效的。 因为夫妻共同财产中,配偶本身就对属于自己的部分享有合法权益,遗嘱不能随意侵犯。 2.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时: 当遗嘱存在无效的部分,涉及到这部分的遗产,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办理。 配偶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会和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比如子女、父母等,一同继承相应的份额。 例如,遗嘱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部分无效,那么无效部分的遗产分配就回归到法定继承的轨道。 总体来讲,合法有效的遗嘱在遗产分配中一般优先于法定继承。 但无论如何,都不能侵害到他人的合法权益,要确保遗产分配的公平与合法。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遗嘱,将夫妻共同房产全部留给小胡。小李作为小朱配偶认为遗嘱侵害其对共同财产权益,主张自己应优先获得属于自己的房产份额,争议点在于遗嘱和配偶谁优先受偿。 案情分析: 1、若小朱遗嘱合法有效,即体现其真实意愿且形式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对于遗产处分应按遗嘱执行,但遗嘱对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小李的部分处分无效,因小李对该部分有合法权益。 2、若遗嘱存在无效部分,涉及该部分遗产需按法定继承办理,小李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会和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一同继承相应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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