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继承没有直系亲属由谁继承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遗产继承的相关事宜中,当不存在直系亲属时,遗产的继承情况有着明确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继承开始后,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配偶、子女、父母来继承遗产,那么就会由第二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 这里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 比如,一位老人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也已离世,那么他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就有权继承他的遗产。 二、代位继承的情况 当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例如,甲的哥哥在甲之前去世了,那么甲哥哥的子女就可以代替甲的哥哥来继承甲的遗产。 三、遗嘱继承或遗赠安排 若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将遗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也就是遗赠,那么就需要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遗产分配。 比如,被继承人通过遗嘱将部分财产赠给了自己的好友,那么这部分财产就会按照遗嘱给到好友。 四、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处理 这种情况下,遗产归国家所有,并且会用于公益事业。 要是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那么遗产就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无配偶、子女及父母。其有一哥哥小李先于他去世,留下子女小胡。小朱生前立遗嘱将部分财产遗赠给好友小丽,剩余财产的继承出现争议,有人认为应按法定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有人认为应归国家。 案情分析: 1、小朱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按照规定,其遗产本应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其兄弟姐妹等,但小李先于小朱去世,此时小李的子女小胡可代位继承小李应得份额。 2、小朱生前立遗嘱将部分财产遗赠给小丽,这部分财产应按遗嘱内容分配给小丽。 3、对于除去遗赠部分的剩余财产,不存在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情况下,若小朱非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遗产归国家用于公益事业;若是,则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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