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手书遗嘱要不要见证人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手书遗嘱也就是自书遗嘱,在一般情形下,是不需要见证人的。
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一、法律规定层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自书遗嘱有着明确且具体的规定。 自书遗嘱需要由遗嘱人亲自书写,确保遗嘱内容是出自遗嘱人本人之手。 书写完成后,遗嘱人要进行签名,这是对遗嘱内容的确认和负责。 同时,还必须注明具体的年、月、日,以便明确遗嘱的形成时间。 只要严格满足这些法定的形式要件,这份自书遗嘱在法律上就是有效的,并不需要有见证人在场见证。 二、注意要点方面 首先,遗嘱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能受到欺诈、胁迫等外界因素的干扰。 而且,遗嘱人在书写遗嘱时,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清楚地知晓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 其次,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对他人财产进行擅自处分。 另外,书写时要做到清晰明确,文字表达准确,避免产生歧义,以免在后续执行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三、特殊情况说明 如果遗嘱人担心自书遗嘱的效力可能会存在争议,那么也可以考虑选择公证遗嘱等其他形式。 公证遗嘱需要经过专业公证机构严格的公证程序,经过公证后的遗嘱具有更高的公信力,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争议和纠纷。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手书一份遗嘱,写明个人财产分配情况,有其签名并注明日期,但无见证人。小朱去世后,其子女小李和小胡对遗嘱效力产生争议,小李认为无见证人遗嘱无效,小胡则认为符合自书遗嘱规定应有效。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满足法定形式要件即有效,无需见证人。小朱的遗嘱符合这些规定,从法律规定层面看应是有效的。 2、若小朱书写遗嘱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处分的是个人合法财产,书写清晰明确无歧义,那么这份自书遗嘱就具备法律效力,小胡的观点更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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