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公证立了遗嘱后还能立遗嘱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老人公证立了遗嘱后能否再立遗嘱的问题,答案是可以的。
以下为您详细分析: 一、法律依据明确 我国《民法典》有明确规定,遗嘱人有权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比如,遗嘱人在立完遗嘱后,实施了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这种情况下,就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而且,若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互抵触时,是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的。 这就从法律层面赋予了遗嘱人根据自身意愿和实际情况调整遗嘱的权利,充分尊重了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二、公证遗嘱无特殊优先效力 过去,人们可能认为公证遗嘱具有高于其他形式遗嘱的效力,但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这种观念已经改变。 即便之前所立遗嘱经过了公证,它也并不具有高于其他形式遗嘱的效力,各种形式的遗嘱在法律效力上是平等的。 三、后续立遗嘱需满足法定条件 后续立遗嘱同样要符合遗嘱有效的法定条件。 首先,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清晰地认识和表达自己的意愿。 其次,意思表示要真实,不存在被胁迫、欺诈等情况。 再者,遗嘱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只有满足这些条件,新立的遗嘱才是有效的。 所以,老人即便之前立有公证遗嘱,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完全可以根据自身意愿重新立遗嘱。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爷爷早年公证立了一份遗嘱,将房产留给大儿子。后来爷爷觉得小儿子一直悉心照顾自己,想重新立遗嘱把房产留给小儿子,小朱的父亲对此有异议,认为公证遗嘱不能更改,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遗嘱人有权撤回、变更自己所立遗嘱,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民事法律行为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撤回,立有数份遗嘱且抵触时以最后遗嘱为准,爷爷有权再立遗嘱。 2、公证遗嘱无特殊优先效力,各种形式遗嘱法律效力平等,爷爷后续立的遗嘱与公证遗嘱效力相同。 3、爷爷后续立遗嘱需满足法定条件,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法违规及违背公序良俗,满足条件新遗嘱即有效。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