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时有遗嘱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有遗嘱的继承情况时,通常会按照以下步骤来妥善处理:
一、遗嘱的有效性判断 确认遗嘱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和实质要件是首要步骤。 比如自书遗嘱,要求必须由遗嘱人亲自书写全部内容,确保是其真实意思的表达,写完后还要亲自签名,并明确注明年、月、日。 这一系列要求是为了防止遗嘱被伪造或篡改。 再如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与继承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如果遗嘱在形式或实质方面不符合法律的明确规定,那么很可能就会被认定为无效。 二、按遗嘱内容执行 若经过严谨判断,遗嘱是有效的,那么接下来就需要按照遗嘱中对遗产的具体分配方式来进行继承。 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可以依据遗嘱所指定的份额和范围,去继承相应的遗产。 例如,遗嘱明确表明某套房产由特定的子女继承,那么该子女就有权获得这套房产。 三、保留必要份额 遗嘱还应当对那些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这体现了法律对弱势群体的保护。 比如,有未成年子女或残疾亲属且无其他生活保障的情况下,若遗嘱没有为他们保留份额,那么在分配遗产时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合理调整。 总之,在有遗嘱的继承过程中,关键在于先准确确定遗嘱的有效性,再严格依照遗嘱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遗产分配。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自书遗嘱,指定房产由小李继承。但小静质疑遗嘱真实性,称签名不像小朱笔迹,且日期模糊,认为遗嘱无效。同时,小朱有残疾的妹妹小胡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遗嘱未给其保留份额。 案情分析: 1、关于遗嘱有效性,自书遗嘱需遗嘱人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若签名存疑且日期模糊,可能不符合法定形式,需进一步鉴定确认其真实性。 2、对于小胡的情况,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若遗嘱未体现,在分配遗产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给小胡保留相应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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