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的房产属于继承人共同共有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继承的房产是否属于继承人共同共有,需要依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
一、法定继承情况 在法定继承的情形下,倘若不存在遗嘱或者其他特殊的安排,当有多个继承人共同继承房产时,一般来说是属于共同共有的。 这是因为法定继承是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和份额来分配遗产的。 在这种共有关系中,每一位继承人对该房产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同时也需要承担平等的义务。 例如,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位继承人想要对房产进行分割或者处分,通常都需要经过全体共有人的一致同意,否则是不可以擅自进行相关操作的。 这是为了保障每一位继承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个别继承人的行为而损害其他继承人的利益。 二、遗嘱继承情况 当被继承人通过遗嘱明确指定了各继承人对房产的具体份额时,继承人之间就会按照遗嘱所确定的份额对房产享有按份共有关系,而不是共同共有关系。 也就是说,每位继承人根据遗嘱所规定的份额,对房产拥有相应比例的所有权,可以在自己份额范围内行使权利。 总之,继承的房产在法定继承中通常为共同共有,但如果遗嘱有特别规定份额的,则为按份共有。 不过,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实际的继承事实以及相关证据来准确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其法定继承人有小李、小胡和小丽。小胡想独自售卖该房产,小李和小丽不同意,双方就房产是否为共同共有产生争议。此外,小静称有遗嘱表明各继承人有具体份额,自己也有份,又引发是否按份共有的争议。 案情分析: 1、在法定继承情形下,若无遗嘱等特殊安排,小李、小胡和小丽作为多个继承人共同继承房产,一般属于共同共有。任何一人处分房产需经全体共有人同意,所以小胡不能独自售卖。 2、若小静所说遗嘱真实且明确指定各继承人对房产的具体份额,那么继承人之间应按遗嘱确定的份额对房产享有按份共有关系,而非共同共有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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