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忽然过世遗产怎么样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首先,我们要明确遗产的范围,这里面包含着父母所拥有的动产和不动产。
动产方面,像现金、存款这些较为常见的资产,以及那些贵重的物品等都属于遗产范畴。 不动产,主要就是房屋之类的不动产资产。 2.要是父母在生前留下了遗嘱,那么就一定要按照遗嘱所规定的内容来对遗产进行分割。 因为在法律规定中,遗嘱的效力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 这就意味着,遗嘱上怎么写,就按照遗嘱的内容来执行。 3.倘若父母生前没有留下遗嘱,那就得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办理。 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当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来继承遗产,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是不能参与继承的。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来继承。 4.对于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来说,在继承遗产的份额上,一般是应该平均分配的。 但是,如果有继承人生活存在特殊困难,并且还缺乏劳动能力,那么在分配遗产的时候,就应当对这些继承人给予照顾。 要是有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的扶养义务,或者是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在一起,那么在分配遗产的时候,就可以多分给这些继承人一些。 而对于那些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就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他们的份额。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父母去世,留下诸多遗产,包括现金、存款和房屋。小朱父母未留遗嘱。小朱、小李和小胡作为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小朱认为自己对父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应多分,小李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小胡则表示应平均分配。三人对遗产分配份额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由于小朱父母未留遗嘱,按法定继承办理,三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参与继承。 2、小朱若能证明自己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可适当多分。 3、小李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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