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继承公证有时效限制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可见只要经过公证的事项,在被相反证据推翻前,是永远有效的,房产继承公证书在有证据推翻前,其有效期是永远的,不存在过了一定期限后,就不发生法律效力了。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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