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公证遗嘱可以撤销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答:
可以。
律师解析:
经过公证的遗嘱可以撤销的。
只要年满十八周岁然后有自己的合法财产,都是可以订立遗嘱的,并且遗嘱是可以随时进行更改的。 公证过的遗嘱直接带着相关的资料都公证处办理撤销即可,后期的订立的遗嘱依旧可以办理公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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