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满足哪些条件口头遗嘱才会生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口头遗嘱是指遗嘱人在生命遭遇威胁的情况下口授他人的遗嘱。
口头遗嘱必须是在危急的情况下设立的,如在前线作战、船舶遇险、飞机失事、遭遇台风、地震洪水等。 口头遗嘱的生效条件如下: 1.设立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见证人见证的方式,可以事后做书面或口头证明。 2.对口头遗嘱当场作出书面记录的,要注明年月日,并由记录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 如果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用了其他形式设立遗嘱的,则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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