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公证简易程序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公证申请表应记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 申请人为法人的,应记明法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 (二)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 (四)申请的时间及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 2、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二)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三)需公证的文书; (四)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五)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3、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一)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二)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将受理通知单发给当事人,并开始建立公证卷宗。 5、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按规定标准由专人收取公证费。 6、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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