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怎么办理继承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首先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继承人在房地产交易领取并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房屋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相关材料。 四、由房地产交易办理人员立案受理,并合发回执,待资料审核通过后,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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