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遗嘱的成立要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遗嘱见证人资格的限制性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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