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遗嘱的形式要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证遗嘱的形式要件是:遗嘱人根据遗嘱原稿核对后,应当在打印的公证遗嘱上签名。遗嘱人不会签名或者签名有困难的,可以盖章方式代替在申请表、笔录和遗嘱上的签名;遗嘱人既不能签字又无印章的,应当以按手印方式代替签名或者盖章。以按手印代替签名或者盖章的,会提取遗嘱人全部的指纹存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遗嘱见证人资格的限制性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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