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一方公积金贷款离婚怎么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后一方公积金贷款购房,离婚时的分割方式需根据不同情况确定,具体如下:
1.房屋仅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情况: 一般认定为该方个人财产。 但婚后双方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 这是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收入通常视为共同财产,用于还贷的部分实际上是共同财产的支出。 计算方式为: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房屋现价值-购房时总价款)×(已还款总额÷总还款额)。 2.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情况: 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首先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进行判决,比如双方的出资情况、对家庭的贡献等。 总之,离婚时分割此类房产,要综合考虑房屋登记、出资及婚姻贡献等因素。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婚后,小朱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房屋仅登记在小朱名下,后二人感情破裂准备离婚,小李要求分割房产,小朱认为是自己名下房产不应分割,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虽房屋登记在小朱名下,但婚后双方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增值部分,小李有权要求分割。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收入视为共同财产,还贷部分是共同财产支出。 2、计算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应按公式:(房屋现价值-购房时总价款)×(已还款总额÷总还款额)。若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综合因素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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