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打官司怎么处理财产问题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时处理财产问题,一般遵循这些原则:
1.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不过若双方事先有约定,则按约定执行。 夫妻共同财产涵盖范围较广,像工资、奖金,这是夫妻在工作中所获得的劳动报酬; 生产经营收益,例如夫妻共同经营店铺所取得的利润等,都属于共同财产范畴。 2.一方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比如婚前财产,是结婚前个人就拥有的财产; 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这是对个人身体伤害的补偿,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 3.对于房产等不动产,通常以专业评估价为依据进行分割。 若双方协商不成,可通过拍卖等方式来处理。 4.债务方面,共同债务需夫妻共同偿还,个人债务则由个人承担。 5.若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等行为,分割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处理财产问题时,双方应先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在财产分割上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婚后共同经营店铺的利润应平均分割,且婚后购买的房产应按评估价平分;小李则称自己婚前有部分资金投入店铺经营,应先扣除这部分再分,且主张房产归自己。此外,小朱怀疑小李有转移共同财产行为。 案情分析: 1、对于店铺利润,若小李婚前投入资金能明确区分,该部分可视为其个人财产,剩余利润作为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 2、房产作为不动产,应以专业评估价为依据分割,若协商不成可拍卖处理。 3、若小朱能证实小李存在转移共同财产行为,分割财产时小李可少分或不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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