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如何认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有明确规定: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通过工作获得的工资、各类奖金以及因提供劳务所得到的报酬,都属于共同财产。 比如夫妻各自的月薪、年终奖金等。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包括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如开办工厂、店铺等的收益,以及投资股票、基金等获得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像著作权、专利权等带来的经济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只归一方的除外):例如婚后继承的房产,若无特殊指定,为共同财产。 5.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赔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生活用品及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为个人财产。 判断财产归属,主要看取得时间及是否有法律规定为个人财产。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婚后,小朱获得年终奖金,小朱认为这是自己辛苦工作所得应是个人财产,小丽则认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外,小丽婚后继承一套房产,小朱觉得应共同所有,小丽称遗嘱明确只归她。双方就财产归属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的年终奖金属于工资、奖金范畴,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的工资、奖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小朱的年终奖金应是夫妻共同财产。 2、小丽婚后继承的房产,若遗嘱明确只归小丽一方,根据法律规定,此房产属于小丽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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