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女方陪嫁算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女方陪嫁通常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结婚登记前的陪嫁 在结婚登记前,女方收到的陪嫁,如果明确表示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那么这部分陪嫁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比如,女方在筹备婚礼但还未进行结婚登记时,父母送给她一套房产,并且明确说明这套房产只属于女方自己,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就是女方的个人财产。 这是因为在法律上,婚前明确赠与一方的财产,其归属具有特定性。 二、结婚登记后的陪嫁 如果陪嫁是在结婚登记后给到女方的,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除非有明确约定只归女方一方所有。 例如,女方在婚后收到父母给予的一辆汽车,且没有明确约定这辆汽车的归属,那么按照法律规定,这辆汽车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婚后的赠与,在无特殊约定时,通常会被认定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准备结婚,登记前,小朱父母送她一套房,明确表示只赠与小朱。婚后,小朱父母又送她一辆车,未明确约定归属。后来小朱和小李感情破裂闹离婚,对于房产和汽车的归属产生争议,小李认为都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案情分析: 1、对于婚前父母赠送的房产,因在结婚登记前且明确表示是对小朱个人的赠与,根据法律规定,该房产应属于小朱的个人财产,小李无权要求分割。 2、对于婚后赠送的汽车,由于在结婚登记后且没有明确约定只归小朱一方所有,按照法律规定,此汽车应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依法进行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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