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离婚时如何处理房贷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婚前公积金贷款购房
婚前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若之后离婚,对于未还贷款部分,首先由双方协商确定由哪一方继续偿还。 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 产权归属通常会判给登记方,未还贷款部分就视作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为此承担责任。 不过,对于已还贷款以及房屋增值部分,另一方是可以要求得到相应补偿的。 比如夫妻婚前一方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主张补偿。 二、婚后公积金贷款购房 婚后公积金贷款买房,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时,贷款需要双方共同偿还。 产权归属问题,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取得产权的一方要对未还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而未取得产权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已还贷款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给予补偿。 三、提取公积金还贷 离婚后,双方可依据自身实际情况,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各自名下的住房贷款。 在提取时,需要提供离婚证明等相关材料。 案情回顾: 小朱婚前公积金贷款购房,婚后与小李离婚。双方就未还贷款部分由谁偿还协商无果,对已还贷款及房屋增值部分补偿也存争议。小胡与小丽婚后公积金贷款买房,离婚时对产权归属协商不成。小静离婚后提取公积金还贷遇阻。 案情分析: 1、小朱婚前购房案中,未还贷款部分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产权应判给登记方即小朱,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小李无需担责,但小李对已还贷款及增值部分可要求补偿。 2、小胡与小丽婚后购房属共同债务,离婚时需共同偿还,法院会根据实际判产权归属,取得产权方担连带清偿责任,未取得方有权要求补偿。 3、小静提取公积金还贷,按规定提供离婚证明等材料应可正常提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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