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诉讼时效多长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协议的诉讼时效问题,有以下相关要点:
1.一般情况: 通常诉讼时效为三年。 计算起点是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身权利受到损害,以及明确义务人之日。 例如,一方发现另一方隐藏、转移财产等侵害自身权益的行为,从知晓该行为时开始计算时效。 2.特殊情况: 不动产物权:自变更登记之日起,若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 比如房产等不动产的产权变更登记后,超二十年再就相关问题起诉,法院一般不支持。 登记离婚:一方若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想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需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 3.时效届满相关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义务人可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但如果义务人同意履行,就不能再以时效届满为由抗辩; 若已自愿履行,也不得请求返还。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协议离婚,离婚时对财产进行了分割。一年后,小朱发现小李在离婚前隐藏了部分财产,小朱打算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此外,涉及一处房产在离婚时已完成变更登记,二十年后小朱又想就该房产分割问题起诉。争议点在于小朱不同时间的起诉是否在诉讼时效内。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发现小李隐藏财产一事,诉讼时效通常为三年,从小朱知道小李隐藏财产这一侵害自身权益行为时开始计算,若在知晓后三年内起诉,法院一般会支持其重新分割财产的诉求。 2、对于房产问题,自变更登记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法院一般不再予以保护,所以小朱二十年后就房产分割问题起诉,法院通常不会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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