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买房婚后贷款离婚怎么处理好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时婚前买房婚后贷款房产的处理,有以下几种常见情况:
1.婚前一方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这种情况下,婚后贷款通常属于该方个人债务。 离婚时,房屋会归登记方所有。 未还完的贷款部分,由登记方继续承担。 而对于已经偿还的贷款以及房屋相应的增值部分,另一方是可以主张进行分割的。 2.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房屋归登记方所有,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要求补偿。 补偿数额的计算方式为:补偿数额=婚后共同还贷总额×房屋增值率×50%(房屋增值率=房屋现价值÷购房时价格)。 3.若双方约定房屋为共同所有:婚后贷款视为共同债务,离婚时按共同财产处理。 若双方协商不成,可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总之,离婚时对这类房产的处理,要根据具体情形综合判断,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结婚前,小朱贷款买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二人共同还贷。离婚时,小朱认为房子是自己婚前买的应全归自己,小李则要求分割共同还贷及房屋增值部分,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该房屋归小朱所有,因为是其婚前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未还完的贷款部分,由小朱继续承担。 2、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屋相应的增值部分,小李有权主张进行分割。补偿数额应按照“补偿数额=婚后共同还贷总额×房屋增值率×50%(房屋增值率=房屋现价值÷购房时价格)”的方式计算。 3、若双方曾约定房屋为共同所有,那么婚后贷款视为共同债务,离婚时按共同财产处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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