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领证前后的财产怎么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结婚领证前的财产界定:
婚前个人购置的房产、车辆这类财产,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明确归个人所有。 比如,一方在结婚前独自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是全款还是贷款,房屋产权登记在其名下,这就是典型的婚前个人财产。 若婚前通过赠与方式获得财产,且明确表明只归一方,同样属于个人财产。 例如,一方的父母在其结婚前赠与一笔钱,并明确说明是给这一方的,这笔钱就是个人财产。 2.结婚领证后的财产界定: 通常,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而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为个人财产。 夫妻还可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及婚前财产的归属,可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部分共同所有,且约定需采用书面形式。 总之,结婚领证前后财产界定要依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夫妻也能通过约定明确财产归属。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准备结婚,小朱婚前独自贷款买了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小李父母赠与小李一笔钱并明确只给小李。小朱婚后因工伤获得赔偿。此外,二人未书面约定财产归属,后因财产问题产生分歧。 案情分析: 1、小朱婚前购置的房产,虽有贷款,但因是婚前独自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属于小朱的婚前个人财产。 2、小李婚后受赠的明确只归其一方的钱,按照法律规定,属于小李的个人财产。 3、小朱因工伤获得的赔偿,属于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补偿,依法应认定为小朱的个人财产。 4、由于二人未书面约定财产归属,那么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等收入,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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