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婚前买的有贷款离婚怎么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时房屋的归属及分割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1.一方婚前购买房屋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贷款也由其独自承担的情况: 这种情况下,离婚时房屋仍归购买方所有。 因为该房屋是其婚前的个人财产,购买行为及贷款承担均在婚前完成。 2.婚后共同偿还贷款及其增值部分的处理: 虽然房屋归购买方,但婚后夫妻共同偿还的贷款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请求补偿。 这是因为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支出。 3.双方协商处理方式: 双方可以协商一致,比如将房屋出售后分割所得价款; 或者约定房屋归一方所有,由得到房屋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4.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情况: 此时离婚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可协商分割,若协商不成,法院通常会判决房屋归登记一方所有,由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时,对房屋归属及分割产生争议。小朱婚前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且独自还贷,婚后小李参与了还贷。此外,还有婚后共同还贷但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分割问题,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案情分析: 1、小朱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并独自还贷的房屋,离婚时应归小朱所有,因其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购买及还贷行为均在婚前完成。 2、对于婚后小李参与还贷及其增值部分,小李有权请求补偿,因共同还贷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支出。 3、双方可协商处理,如出售分割价款或一方得房给另一方补偿。 4、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协商不成,法院通常判归登记方并给予另一方补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