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赠与夫妻一方房屋独有算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的产权归属问题,《民法典》有明确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视为个人财产的情形:婚后若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 这种情况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可视为父母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例如,男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男方名下,若无其他特殊约定,该不动产应认定为男方的个人财产。 2.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如果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与夫妻双方的,或者在赠与合同中未明确只赠与一方,那么该房屋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比如,父母出资购房时明确说明房子是给小两口的,此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判断父母赠与夫妻一方的房屋是否为独有财产,关键在于父母的赠与意思表示以及赠与合同的约定。 若有明确只赠与一方的证据,则为个人财产; 反之,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婚后,小朱父母出资为小朱购买了一套不动产,登记在小朱名下。小丽认为该房产应是夫妻共同财产,小朱则主张是其个人财产,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若无特殊约定,可视为父母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本案中小朱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小朱名下,若无其他特殊情况,应认定为小朱的个人财产。 2、判断房产归属关键在于父母的赠与意思表示及赠与合同约定。若小丽无法提供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或赠与合同未明确只赠与一方的证据,该房产应认定为小朱个人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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