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产给一方再出售还要评估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一般情形下,离婚房产给一方后再行出售时,是否需要评估得视具体状况来定。
情况一:通常无需评估 若该房产是经由法院判决或者双方协议明确归一方所有,并且这一方在出售房产时,能够提供对应的证明文件,例如法院的判决书、离婚证等。 在这种情况下,通常是无需进行评估的。 因为房产的归属清晰明确,相关证明文件足以支撑房产交易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情况二:可能需要评估 要是房产的价值存在争议,比如双方对房产当前的市场价值看法不一致; 或者在出售时涉及到税务等相关问题,例如需要根据房产价值来确定应缴纳的税费数额等,那就可能需要进行评估。 评估工作需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评估机构来完成,其评估结果会作为房产交易价格的重要参考依据。 总之,是否需要评估取决于具体的交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离婚,房产经法院判决归小朱所有。后小朱欲出售该房产,小李认为此房应先评估,小朱觉得有判决书无需评估,双方产生争议。后又有小胡出售离婚分得房产,因与买家小静对房产价值认定不同引发是否评估分歧。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售房情况,因房产经法院判决归其所有,且小朱能提供判决书,按规定通常无需评估,小朱主张有法律依据。 2、小胡与小静就房产价值存在争议,根据相关情况,当房产价值有争议时可能需要评估,以确定合理交易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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