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民法典》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有明确规定:
一、共同财产范围 1.工资、奖金及劳务报酬:夫妻双方在工作中获得的工资、奖金,以及因提供劳务所取得的报酬,都属于共同财产。 比如夫妻一方的月度工资、年终奖金等。 2.生产、经营、投资收益:共同经营生意、投资项目所获收益是共同财产。 例如夫妻共同开厂的盈利、股票投资的收益等。 3.知识产权收益:因知识产权带来的经济利益,如著作权、专利权的收益等。 4.继承或受赠财产(特定除外):继承或受赠所得,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只归一方。 5.其他应归共同所有财产。 二、财产处理原则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 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一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会侵犯另一方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小朱工资奖金颇丰,小李经营生意也有收益,小朱还获得了一笔著作权收益。后小朱未经小李同意,擅自将部分财产赠送给小胡,引发夫妻间财产纠纷,最终闹至离婚。 案情分析: 1、小朱的工资奖金、小李的经营收益以及小朱的著作权收益,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这些财产有平等处理权。 2、小朱擅自赠送财产给小胡的行为,侵犯了小李对共同财产的权益。 3、离婚时,对于共同财产应先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法院会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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