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怎样认定为欺诈行为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协议财产分割中,欺诈行为较为常见,通常是一方为获取不当利益,采取隐瞒、虚报财产状况或转移财产等手段。
下面详细说说认定要点: 1.隐瞒财产:一方清楚某些财产的存在,但在离婚协议里却只字不提。 这些财产可能是数额较大的存款、有价值的房产或车辆等,对财产分割结果有着重要影响。 比如一方有隐藏的银行账户及存款,未告知对方。 2.虚报财产:故意夸大或虚构财产的价值、数量等情况。 例如虚报房产的市场价值,或者虚构公司的盈利数额,致使对方在分割财产时因错误判断而受损。 3.转移财产:在离婚诉讼前或过程中,将财产转移到他人名下。 比如偷偷把名下房产过户给亲戚,以此减少可分割财产数额。 若一方有上述欺诈行为,另一方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起诉,请求撤销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部分。 但要注意,必须提供充分证据,像银行转账记录、财产清单等,来证明对方的欺诈行为。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协议离婚,小李为多占财产,隐瞒自己的银行存款,虚报公司盈利数额,还在离婚前将名下一处房产偷偷过户给亲戚小胡。小朱后来发现这些情况,认为财产分割不公,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李隐瞒银行存款的行为,属于隐瞒财产,这部分未提及的财产对分割结果有重要影响,其行为存在欺诈性。 2、虚报公司盈利数额属于虚报财产,致使小朱在分割财产时因错误判断而受损,该行为损害了小朱的权益。 3、转移房产给小胡属于转移财产,减少了可分割财产数额,这种行为违反了公平分割财产的原则。若小朱能提供相关证据,可在离婚后一年内起诉撤销财产分割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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