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买房婚后还离婚怎么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婚前买房、婚后还贷及父母出资等不同情况下离婚时房屋的归属问题,具体说明如下:
1.若婚前一方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且房屋产权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 离婚时,房屋归登记方所有。 因为首付款是一方婚前支付,但其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努力的成果。 所以,产权登记一方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金额会根据实际还贷及增值情况确定。 2.若婚前买房后共同还贷,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时就按共同财产处理。 双方都有权利主张房屋所有权,分割时一般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出资等多种因素,以保障各方合理权益。 3.若婚前买房,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且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父母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离婚时该房屋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4.若婚前买房,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时可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比例来分割该房屋。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结婚前,小朱付首付买房,婚后二人共同还贷,房登记在小朱名下。后二人闹离婚,争议焦点在于房屋归属及补偿问题。此外,小胡与小丽婚前买房共同还贷登记在双方名下,小静婚前买房婚后其父母出资登记在小静名下等类似情况在离婚时房屋归属均存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婚前付首付且房登记在其名下,离婚时房屋归小朱,但其需补偿小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补偿金额按实际情况定。 2、小胡与小丽的情况,离婚时房屋按共同财产处理,分割时综合考虑双方出资等因素。 3、小静的情况,该房屋认定为小静个人财产,因视为其父母对其一方的赠与。 4、若婚前买房婚后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时按双方父母出资比例分割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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