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的财产分割一方反悔怎么处理好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时若一方对财产分割反悔,需根据具体情形来处理,具体如下:
1.离婚登记一年内反悔:若在离婚登记后一年内,一方就财产分割问题产生反悔想法,并且能够提供确切证据,证明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不合理情形。 例如,一方在订立协议时故意隐瞒了重要财产信息,或者通过威胁手段迫使另一方签订不公平的协议。 在此情况下,反悔一方可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变更或撤销原来的财产分割协议。 法院在接到请求后,会进行认真审查,若情况属实,便会依法予以支持。 2.离婚一年后反悔:若离婚后超过一年,一般而言,法院不会支持反悔一方的请求。 因为离婚协议在双方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后,就已经产生法律效力,对双方都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总之,离婚时财产分割一方反悔,要依据反悔时间等具体情况,判断能否得到法院支持,以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协议离婚,离婚登记后一年内,小朱反悔财产分割,称小李订立协议时隐瞒重要财产信息。小朱向法院请求变更财产分割协议,而小李认为自己不存在隐瞒行为,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提供确切证据,如财产隐匿的相关线索、文件等,证明小李存在隐瞒重要财产信息的欺诈行为,法院经审查属实后,会支持小朱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请求。 2、若小朱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小李有欺诈等不合理情形,法院则不会支持其请求。若离婚超过一年,一般情况下,法院也不会支持小朱反悔财产分割的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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