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离婚如果有财产分割怎么收费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时,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一、财产总额不超20万元情况 若离婚案件中涉及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那么在财产分割这部分,不需要另行交纳费用。 比如,夫妻双方财产总计15万元,这种情况下就无需为财产分割额外缴费。 二、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情况 当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时,超出部分需按照0.5%的比例交纳费用。 例如,财产总额为30万元,超出20万元的部分是10万元,收费计算方式为10万×0.5%=500元。 除财产分割相关费用外,还需缴纳案件受理费等其他费用,具体金额要依据案件实际情况确定。 通常,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预先交纳,最终由败诉方来承担。 需要明确的是,上述只是一般的收费标准。 实际中,具体收费可能会因所在地区的不同、案件复杂程度等多种因素而产生差异。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起诉离婚涉及财产分割。小朱主张财产总计25万元,认为应按标准对超出20万部分缴费;小丽则称部分财产估值有争议,实际未超20万不应缴费,且对受理费承担存异议。 案情分析: 1、若财产经核实确实超过20万元,超出部分应按0.5%交纳费用,即(25万20万)×0.5%=250元。 2、关于财产估值争议,需进一步调查核实确定实际财产总额,若最终未超20万,则财产分割无需另行缴费。 3、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预先交纳,最终根据判决结果由败诉方承担。 4、实际收费可能因地区、案件复杂程度等因素有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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