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婚后父母买房离婚归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婚后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的产权认定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1.一方父母出资: 婚后若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 这种情况下,可将其视为父母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行为。 因为父母出资往往是希望给予自己子女个人财产上的支持。 所以,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夫妻双方出资: 若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即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也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时,首先由双方协商对该房屋进行分割。 若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由法院根据实际的具体情况来做出判决。 3.双方父母出资: 当双方父母都出资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时,该不动产通常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当然,若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婚后,小朱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小朱名下。后二人闹离婚,小李主张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另外,小胡和小丽婚后双方出资买房登记在小胡名下,离婚时对房产分割有争议。还有小静和其配偶,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小静名下,离婚时对房产归属起纷争。 案情分析: 1、小朱父母出资且登记在小朱名下,视为对小朱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小朱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2、小胡和小丽夫妻双方出资买房,虽登记在小胡名下,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3、小静及其配偶这种双方父母出资情况,若无其他约定,应认定为双方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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