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是否可以更改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通常是可以更改的,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
1.尚未办理离婚登记时: 此时离婚协议尚未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和协商情况,对财产分割的内容进行更改。 因为在未完成离婚登记手续前,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充分的自主权去调整相关条款。 2.已办理离婚登记后: -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一方若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受到欺诈或胁迫,可向法院请求撤销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部分。 法院经严格审查,确认情况属实后,会支持该请求。 -不存在上述情形:一般应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执行。 不过,若双方经协商后一致同意更改财产分割内容,也是可行的。 但变更后需要到民政局办理备案,或者通过法院调解书来确认。 总之,是否能更改需结合实际判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准确法律建议。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签订离婚协议并约定财产分割,但未办离婚登记时,小朱想更改分割内容,小李不同意。后两人办理离婚登记后,小胡称签订协议时小朱存在欺诈行为,要求撤销财产分割部分,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在未办理离婚登记时,离婚协议未生效,小朱和小李理论上都有权利根据实际需求和协商情况对财产分割内容进行更改,应充分协商达成一致。 2、已办理离婚登记后,若小胡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小朱存在欺诈,法院经审查属实会支持撤销请求;若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且双方协商一致更改,需到民政局备案或经法院调解书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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