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财产公证要男女双方都到场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前财产公证相关要点如下:
1.双方到场的要求:一般情况下,男女双方都需要到场。 因为公证作为法定的证明活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需双方亲自参与,以此保证意思表示真实且自愿。 2.到场的意义:双方到场后,能当面详细陈述各自的财产情况,比如房产的具体位置、面积,存款的数额、存放银行等。 同时,也能清晰明确财产的范围,包括是否存在共同投资等情况。 这样一来,公证机构就能准确、全面地掌握事实,从而顺利开展公证工作。 3.特殊情况处理:若一方确实无法到场,就需要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材料,委托他人代办。 不过,这种方式相对复杂,可能会因各种因素,如委托书内容不规范等,影响公证的效力。 总之,为保障婚前财产公证的合法性与有效性,男女双方亲自到场参与公证过程是较为妥当的做法。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准备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小朱因工作繁忙无法到场,便托人代办并提供了未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小丽则按时到场。公证机构认为小朱未到场且委托书不符合要求,可能影响公证效力,拒绝办理,双方就能否完成公证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婚前财产公证相关要求,一般情况下男女双方需亲自到场,以保证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小朱未到场,不符合常规要求。 2、在特殊情况下一方无法到场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等材料。小朱提供的委托书未经公证,存在不规范问题,可能影响公证效力,公证机构拒绝办理有其合理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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