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还在还房贷的房子离婚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处理:
当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时,一般首先会由夫妻双方协商来确定房屋的归属以及具体的分割方式。 在协商过程中,双方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力求达成一致意见。 若协商不成,法院就会介入。 法院在判决时,通常会仔细考量出资情况,比如双方各自出资的数额、出资的时间等;还会关注贷款偿还情况,像还款的来源、还款的比例等因素,然后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2.产权补偿相关: 取得房屋产权的一方,需要对未取得产权的一方给予补偿。 补偿金额的计算一般是该房屋当前市场价值的一半,再减去尚未偿还的贷款余额。 这样的计算方式能相对公平地保障双方的权益。 3.未得产权方后续事宜: 未取得房屋产权的一方要继续负责偿还剩余的贷款。 待贷款全部还清之后,可凭借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4.一方婚前购房情况: 若房屋是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屋产权归购买方所有,未还贷款部分由购买方承担。 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购买方要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夫妻感情破裂欲离婚,争议焦点在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的处理。双方协商房屋归属与分割方式无果,诉至法院。此外,涉及一方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情况。 案情分析: 1、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法院会考量出资及贷款偿还情况判决归属。如小朱出资多且还款比例大,可能获房屋产权。 2、取得产权方需补偿另一方,按房屋当前市场价值一半减未还贷款余额计算。比如房屋值100万,贷款剩20万,补偿40万。 3、未得产权方需还剩余贷款,还清后凭判决书等办变更登记。 4、若一方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产权归购买方,购买方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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