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婚后买房父母出资怎样算个人财产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婚后买房父母出资若要算个人财产,常见有以下两种情形,且各有相关法律要点需要明晰:
一、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的情况
当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为子女买房时,若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按照相关司法解释,这种情况可视为父母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也就是说,父母是明确希望这笔出资及对应的房产仅属于自己的子女,而不是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在实际生活中,这种情况比较常见,比如父母辛苦积攒多年,一次性拿出全部积蓄为子女购买房产,并且特意将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就是希望房产能作为子女个人的财产保障。
因此,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婚后一方父母部分出资的情况
若婚后一方父母只是部分出资,而夫妻双方共同还贷。
一般来说,这种情况下房产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如果父母在出资时有明确表示,这部分出资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那么该部分出资对应的房产份额可视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
比如,父母出资时写下书面说明,表明这笔钱只是给己方子女用于买房的。
在实践中,一定要保留好父母出资的相关证据,例如转账记录,要清晰显示转账时间、金额等信息;出资说明则要明确表达出资意图等,这样在日后产生纠纷时,才能更准确地认定财产性质。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婚后,小朱父母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小朱名下。小胡则称该房应是夫妻共同财产。此外,小静与小丽婚后买房,小静父母部分出资,夫妻共同还贷,小静父母无明确出资赠与说明,小丽主张房产全是共同财产,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和小李的情况,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小朱父母全额出资且产权登记在小朱名下,视为对小朱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小朱的个人财产,小胡的主张不成立。
2、对于小静和小丽的情况,小静父母部分出资且无明确赠与说明,房产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小丽的主张合理。在类似情况中,保留出资证据很重要。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2 11:5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