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婆婆遗嘱房子给老公算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婆婆遗嘱房子给老公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这属于老公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1.法律依据明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财产归属方面有明确规定。 其中指出,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这一规定旨在尊重遗嘱人或赠与人对于财产处分的意愿,确保财产能够按照其期望的方式进行传承或赠与。 2.本案情况剖析: 当婆婆通过遗嘱明确表示将房子给予老公时,这一行为实际上是指定了该房产的归属为老公一人。 从法律角度来讲,这种明确的指定意味着该房产并非是给予夫妻双方的。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应当被认定为老公的个人财产,而不应纳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 3.特殊情况说明: 在实际生活中,也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例如,若后续夫妻双方对该房产有特别约定,比如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约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那么,在这种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就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来处理该房产的归属问题。 但如果没有这样的特别约定,那么按照法律规定,该房产应认定为老公的个人财产。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结婚后,婆婆立下遗嘱,明确表示将自己的房子给小丽。小朱认为该房子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丽则认为是自己的个人财产,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婆婆遗嘱明确房子给小丽,此行为指定了房产归属为小丽一人,从法律角度应认定为小丽的个人财产。 2、若小朱和小丽后续对该房产有特别约定,比如协商一致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则按约定处理。若无特别约定,按照法律规定,此房产应认定为小丽的个人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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