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父母给自己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后父母给自己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需要分不同情况来具体讨论,以下为您详细说明:
1.明确约定赠与一方的情况: 在婚后,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比如父母拿出多年的积蓄帮子女付了房子的全款或者支付了大部分房款。 并且,房产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同时父母还通过书面协议、口头声明等明确表示,该房产是专门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 在这种清晰明确的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这意味着,即使夫妻日后感情出现变化,该房产也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未明确约定的情况: 若父母在出资买房时,没有明确表示房产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 按照一般的法律推定原则,会认为这是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离婚时,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合理分割。 3.双方父母出资的情况: 当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时,比如双方父母各自拿出一部分资金共同为小两口购买房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 这种情况下,该不动产通常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当然,如果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比如签订了相关的财产协议,就按照约定来确定房产的归属。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婚后,小朱父母出资买房。小朱父母付了大部分房款,登记在小朱名下,但未明确表示房产只赠与小朱。后二人感情破裂准备离婚,就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父母明确约定该房产只赠与小朱,比如有书面协议或口头声明,那么依据法律规定,此房产应认定为小朱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2、由于小朱父母未明确表示房产归属,按照法律推定原则,会认为这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依法合理分割。 3、若双方父母都有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若无其他约定,通常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若有约定,则按约定确定房产归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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