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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宅基地拆迁了离婚怎么分配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宅基地拆迁后在离婚时的分配问题,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以下为您详细阐述:
一、房屋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若宅基地上的房屋是一方在婚前自行建造的,从法律角度来看,该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
当面临拆迁时,所获得的补偿款或者安置房屋,通常也应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
这是因为,婚前财产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其属性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发生改变。
所以,在离婚时,这部分拆迁所得一般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二、婚后共同建造或共同购置房屋
如果是在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参与了宅基地上房屋的建造、翻建工作,或者是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置了宅基地房屋,那么这种情况下,拆迁补偿或者安置利益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时进行分割,一般会遵循均等原则。
当然,在实际分割过程中,还会充分考虑到双方对房屋的具体贡献等因素。
比如,一方在建造房屋过程中付出了更多的精力和资金,那么在分割时可能会适当予以倾斜。
三、家庭共有财产情况
当涉及家庭共有财产时,情况会相对复杂一些。
首先需要做的是,从家庭共有财产中准确析出夫妻共同财产部分。
只有在明确了这部分财产之后,才可以对其按照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结婚,后遇宅基地拆迁。争议点在于拆迁利益在离婚时如何分配。宅基地房屋有的是一方婚前自建,有的是婚后夫妻共建或购置,还有涉及家庭共有财产情况。

案情分析:

1、若房屋是一方如小朱婚前自建,拆迁补偿款或安置房屋通常为其个人财产。因婚前财产无特殊约定,属性不因婚姻延续改变,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若婚后夫妻共建或购置房屋,拆迁利益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一般遵循均等原则。如小李在建造中付出更多,分割时可能适当倾斜。
3、涉及家庭共有财产时,需先析出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再按离婚财产分割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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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9:4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