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财产遇到拆迁怎么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前财产在拆迁时的分配情况,需要根据不同情形来具体分析,以下为你详细阐述:
一、婚前个人房产拆迁 如果是一方在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面临拆迁,那么拆迁补偿款或者置换得到的房产,原则上依然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这是因为这种拆迁补偿或置换,本质上是婚前财产形态的一种转变,其个人财产的属性并未发生改变。 比如说,一方在婚前通过自己的资金购买了一套房屋,在婚后该房屋遇到拆迁。 这种情况下,拆迁所获得的补偿款应当归购买房屋的这一方个人所有。 这是基于财产的原始归属来确定的,即使经过拆迁这一过程,财产的性质依然保持不变,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存在而自动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后拆迁 若婚前的房产在婚后加上了配偶的名字,这种行为在法律上视为对配偶的赠与。 从此时起,该房产的性质就由婚前个人财产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当这样的房产遇到拆迁时,所获得的补偿款或者置换的房产,都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 分割原则是均等分割。 但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适当照顾对房屋贡献较大的一方。 例如,一方在婚前支付了大部分购房款,婚后又对房屋进行了装修等投入,在分割时可能会适当多分得一些份额。 案情回顾: 小朱婚前有一套个人房产,婚后该房拆迁。小胡认为拆迁补偿款应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产生争议。另外,小李婚前房产婚后加了配偶小静的名字,后房子拆迁,对于拆迁所得的分割,小李和小静也存在分歧。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的情况,其婚前个人房产拆迁,补偿款或置换房产原则上仍属小朱个人财产。因为拆迁只是婚前财产形态转变,个人财产属性未变,所以小胡主张共同财产缺乏依据。 2、小李婚前房产婚后加名,视为对小静的赠与,房产变为夫妻共同财产。拆迁所得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一般均等分割,但考虑小李婚前支付购房款及可能的装修投入等,分割时可能会适当多分得一些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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