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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父母离婚房子应该给谁继承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父母离婚这种较为复杂的家庭状况下,房子的归属与继承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法律概念,需要我们分别去清晰地认识和对待。
一、房子归属问题
房子归属的判定需要根据房产的具体性质来确定。
首先,如果房子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或者共同建造等形成的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时,通常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进行分割。
具体操作上,一般是双方先进行友好协商,共同商讨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房产分配方案。
比如,一方获得房产所有权,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等。
但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那就需要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而若房子是一方在婚前就已经购买或者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获得的婚前财产,那么在离婚时,该房产依然归该方所有,这是基于法律对个人婚前财产的保护。
二、继承问题
继承这一法律行为是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会发生的。
也就是说,如果父母双方都健在,那么就不存在房产继承的问题。
但倘若其中一方不幸去世,那么就要看是否有遗嘱。
如果有遗嘱,就按照遗嘱的内容来进行继承,遗嘱中明确指定了房产的归属,那就按照指定执行。
若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
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一般情况下,这些第一顺序继承人会均等分配遗产。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某一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该继承人可以适当多分一些。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子,后因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在房子归属问题上产生争议。离婚过程中,小朱认为自己对家庭付出多应得房,小李则要求经济补偿。此外,小朱父亲去世,其名下有房产,未留遗嘱,小朱、小胡(其兄弟姐妹)等对继承份额起争执。

案情分析:

1、对于夫妻共同房产,离婚时应先协商分割,若协商不成,法院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2、小朱父亲去世且无遗嘱,房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小朱、小胡等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均等分配遗产,但如果有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可适当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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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19:4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