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三年共同财产还能要回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三年后能否要回共同财产的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具体分析,以下为您详细阐述:
1.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时: 在离婚过程中,财产分割协议的签订应当基于双方真实的意愿。 然而,若一方在离婚时采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使得另一方在违背自身真实想法的情况下签订了财产分割协议,那么法律赋予了受损害方一定的救济权利。 具体而言,受损害方可以在发现这种欺诈、胁迫行为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变更或撤销之前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进而重新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割。 但如果离婚已经三年,在通常情况下,由于已超过法定的一年时效期限,这种情况下想要重新分割财产就会面临较大困难。 2.发现隐藏、转移等行为时: 倘若在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通过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方式企图侵占自己应得的财产份额,那么权益受损的一方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情况下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也就是说,即使离婚已经三年,只要符合相关条件,权益受损方仍然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综上所述,离婚三年后能否要回共同财产,需要结合具体实际情况来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三年后,小朱欲要回共同财产。争议点在于此前财产分割是否存在欺诈胁迫,以及是否有一方隐藏、转移财产等情况。小朱称小李离婚时胁迫其签订财产分割协议,且怀疑小李有转移财产行为。 案情分析: 1、若小朱主张小李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因一般需在发现行为之日起一年内请求变更或撤销协议,离婚已三年,通常超过时效,重新分割财产较难。 2、若小朱能证实小李有隐藏、转移等行为,因该情形诉讼时效是三年,符合条件时,小朱可依法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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