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宅基地分割有法律效应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宅基地分割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依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以下为您详细阐述:
一、宅基地上有合法房屋的情况 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属于集体,这是明确的法律规定。 然而,宅基地上的房屋情况则有所不同。 当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时,在离婚时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的。 在离婚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分割协议,明确各自对房屋的份额。 若协商不成,也可通过法院判决来确定房屋的归属。 这种分割协议或者法院的生效判决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一旦某一方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那么基于房屋与宅基地的紧密联系,该方相应地也就可以继续使用该宅基地。 二、单纯分割宅基地的情况 宅基地的分配通常是基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村民仅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 所以,若单纯对宅基地进行分割,不涉及房屋等地上附着物,一般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 除非符合相关宅基地申请、使用的规定,并且经过集体组织的同意,才有可能具有法律效力。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争议点在于宅基地如何分割。宅基地上有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小朱主张按协商分割房屋及对应宅基地,小李则认为应通过法院判决。此外,对于单纯宅基地使用权划分,双方也存在分歧。 案情分析: 1、对于宅基地上有合法房屋且为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如双方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离婚时可协商分割,达成分割协议明确份额;协商不成,法院判决确定归属,这种分割协议或判决有法律效力,取得房屋所有权一方可继续使用宅基地。 2、若单纯分割宅基地使用权,不涉及房屋等地上附着物,一般无效,除非符合申请、使用规定且经集体组织同意才可能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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