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买房共同出资算不算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前买房时,倘若双方都出了钱,通常会被认定为按份共有的财产。
倘若双方明确约定为共同所有,那就依照他们的约定来处理。 要是没有约定各自的份额,一般情况下会按照出资的比例来确定各自所占的份额。 比如说,其中一方出资比较多,而另一方出资相对较少,那么出资多的那一方所拥有的份额就会相对较大一些。 在对房产进行分割的时候,就会按照各自的份额来进行分配。 然而,如果能够证明出资并非是共同出资,而是基于借贷等其他的法律关系,那么这种出资就可能会被认定为债权债务关系,而不是共同财产。 另外,在判定房产是否为共同财产以及各自份额的时候,还需要考虑购房款的支付方式以及房产的登记等这些因素。 总之,具体的情况必须依据实际的证据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综合的判定,从而确定该房产到底是不是共同财产以及各自所占的份额是多少。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准备结婚,婚前共同出资买房,小朱出资较多。后二人感情破裂,在分割房产时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按出资比例分配,小李则称双方是共同所有,且认为小朱部分出资是借款,房产分割不应按出资比例。 案情分析: 1、若双方无明确约定为共同所有,通常会认定为按份共有财产,按出资比例确定份额,小朱出资多应占较大份额。 2、若小李能证明小朱部分出资是基于借贷等法律关系,该部分出资可能被认定为债权债务关系,而非共同财产。 3、房产分割还需考虑购房款支付方式及房产登记等因素综合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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