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地拆迁补偿款离婚后如何分割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宅基地拆迁补偿款在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以下为您详细阐述:
一、补偿款性质认定 在宅基地拆迁补偿款的性质认定方面,关键要看宅基地上房屋的归属情况。 若房屋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建造、购买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对应的拆迁补偿款一般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若房屋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例如一方在婚前自己出资建造的房屋,拆迁补偿款通常归该方所有。 不过,如果婚后对房屋有添附等情况,像婚后夫妻共同对房屋进行了装修、扩建等,添附部分对应的补偿款可能就需要进行分割。 二、分割原则 对于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拆迁补偿款,离婚时一般按照均等原则进行分割。 但在实际操作中,会适当考虑多种因素,对分割比例进行调整。 此外,若一方对家庭贡献较大,也可在分割时适当倾斜。 三、具体操作 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根据自身情况和实际需求,确定分割比例和方式。 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依法作出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涉及宅基地拆迁补偿款分割问题。宅基地上房屋部分是小朱婚前建造,部分是婚后二人共同扩建,拆迁后获得补偿款。双方对补偿款归属及分割产生争议,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婚前建造房屋部分的补偿款,原则上归小朱所有。但婚后共同扩建部分对应的补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进行分割。 2、在分割共同财产部分补偿款时,若小李在婚姻中对家庭贡献较大,或者小朱存在过错行为,那么在分割时可适当向小李倾斜;若小李负责抚养子女,也应适当照顾。若协商不成诉至法院,法院会综合考虑后依法判决。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